人事处

湖北经济学人事处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湖北省高级专家评委库评委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0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1745

 

各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建立湖北省各类高级专家评委库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就湖北省高级专家评委库评委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评委库人选的推荐对象应为下列人员之一:

1、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

2、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选;

3、国家、省级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省级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4、学校聘任的“百人计划”人选和楚天学者。

二、推荐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相关专家填写《湖北省专家选拔评委库人选推荐表》(附件2),报学科所属学院。

2、学院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初审。

3、学院集中向人事处提交符合条件人选的申报表。

4、学校择优推荐评委人选。

三、推荐材料

学院集中提交符合条件相关人员的《湖北省专家选拔评委库人选推荐表》两份(需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名,加盖公章),电子版推荐表同时发送到邮箱3671506@qq.com

四、推荐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2017420日前学院集中向人事处提交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2、推荐名额要求。各学院推荐评委库人选不限,学校将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结构需要,筛选10名左右专家作为湖北省专家评委库的推荐人选。

3、推荐材料质量要求。各学院在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推荐对象、条件,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保证学校推荐人选质量。

  


联 系 人:黄老师   81977197


  

2017330

附件一:关于建立湖北省各类高级专家评委库的通知 .doc

附件二:湖北省专家选拔评委库人选推荐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