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4-12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86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下发《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 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二、访问期限及资助方式 1.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学年(2017年9月—2018年7月),访问学者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参加科研为主。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请登录武汉中心主页()查询和下载相关表格,并根据《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申请人务必于4月18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好的《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2017年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至人事处,逾时将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选派条件及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申请人在申报前跟所申报学校学校及导师取得联系,确保能够在入选后可被顺利录取,申请人一旦录取,不能以任何原因退出或延期,以免造成推荐名额的浪费。 2.今年的“一览表”和“推荐表”按照教育部文件增加了关于申请人是否是研究生导师的选项。请申请人务必使用今年的的新表格!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81977197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