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707

各院系: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1号),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我省60名青年骨干教师,其中6名资助对象为我省师范院校的学科教学论教师。请严格按照选派条件及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申报者在申报前跟所申报学校学校及导师取得联系,确保能够在入选后可被顺利录取,申报者一旦录取,不能以任何原因退出或延期,以免造成推荐名额的浪费。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信息发布(2016年4月10日4月20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2.组织申报(2016年4月10日4月20日)。各学院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于4月18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好的《高校推荐人选一览表》、《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报送至人事处逾时将不予受理。

3.推荐遴选(2016年4月21日4月30日)。湖北中心根据选派条件及指标情况,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武汉中心。

4.终审公布(2016年5月3日5月14日)。武汉中心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公布。

5.志愿投递(2016年5月15日5月20日)。武汉中心根据申请者访学志愿,将推荐材料投递到各接受学校。

6.录取调剂(2016年5月21日6月10日)。接受学校将推荐材料递交相关访学导师审核,并将录取情况以《录取登记表》的形式报送武汉中心,同时向申请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未录取材料返回武汉中心后,根据申请者意愿进行调剂。

7.录取公布(2016年6月11日6月30日)。武汉中心主页分批次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8.报到注册(2016年9月15日10月30日)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接受学校将注册名单以《注册备案表》的形式报送武汉中心,武汉中心核实汇总后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经审核同意后将资助经费核拨到接受学校。


     四、其他

       1.各学院推荐人选确定后,务必于4月18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好的《高校推荐人选一览表》、《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报送至人事处,逾时将不予受理。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信息在武汉中心主页()发布,以方便查询和下载。

3.由于全国资助名额有限,请申请人认真对待,务必在申报前跟所申报学校学校及导师取得联系,确保能够在入选后可被顺利录取,申报者一旦录取,不能以任何原因退出或延期,以确保我省推荐名额全部完成,避免造成推荐名额的浪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可    电话:81977197

电子邮箱:20889424@qq.com



访学项目高校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