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湖北省杰出人才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6-07-09浏览次数:10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湖北省杰出人才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6〕31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第二届“湖北省杰出人才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强烈社会责任感,在业内享有斐然声誉。

(二)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良好科技素养,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发挥引领和带头作用,作出独创性贡献;或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战略科技人才。

2、具有鲜明创新精神、出众创造才能、卓越管理能力,运用高新技术成果创办或领办企业,引领企业走在国内外同行业发展前列,为构建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作出重大贡献;或开创新型管理模式,显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具有广阔胸怀和强烈奉献精神,在思想理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教育、卫生、体育、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领域,取得突出成就,有业内公认成果,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名家大师。

4、具有精湛专业技能、突出创造能力、专一坚韧品格和独特绝技绝活,在工艺革新、技术创新、流程改革、产品发明以及技术传承等方面作出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5、其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6、首届“湖北省杰出人才奖”获得者不参加评选。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奖项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

二、申报名额

我校可按1个名额向教育厅申报推荐。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材料

1、“湖北省杰出人才奖”申报推荐表》(附件1)

2、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3)

3、以第三人称表述的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

4、支撑材料

(申报推荐表及支撑材料请按照附件2.申报材料填报说明整理)

    (二)报送方式

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档形式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598807476@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格式:姓名+2026杰出人才奖。


附件1 申报推荐表.docx

附件2 材料申报要求.pdf

附件3 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