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校台湾籍教师参评高级职称事项进行批复,同意我校制定的《台湾籍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批复意见表明,对全职引进的台湾籍教师,三年内首次申报时可比照同资历、水平人员相应条件申报评审,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台湾籍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申报职数的限制。
《台湾籍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是省职改办和学校为台湾籍教师进行高级职称评审专门制定的,其中条件单列、评审单列、职数单列,开通职业上升绿色通道,对拓宽台湾籍教师事业发展空间、积极引导台湾籍教师把在湖北省和湖北经济学院工作作为长期职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