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教师自身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聚焦聚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学校高成长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09〕147号,《湖北经济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8〕63号,《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4〕77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各学院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方案。
各学院应依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需要,合理制定本单位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应包括学院现有师资队伍现状、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内容。
(二)各学院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
报送范围为2024年经各学院同意的拟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拟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出国(境)研修人员,国内访问学者(含科研进修),课程进修、挂职锻炼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等。其中,教师挂职锻炼单位要与各学院2023年备案挂职培训单位相一致。计划进修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师资队伍现状、人才定位和人员培训提高的要求,制定年度进修学习培训计划,经学院研究确定后,报学校审批。
请各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方案》和《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纸质版(1份)报人事处师资科522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20202017@hbue.edu.cn 。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027-81973160
人事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