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副教授、讲师岗位等级晋升聘用条件(2015年修订)》,结合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副教授、讲师岗位等级晋升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度在岗,符合《湖北经济学院副教授、讲师岗位等级晋升聘用条件(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的教师。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岗位等级晋升的教师提交《申请晋升岗位等级教师信息表》,院系部提交《申请晋升岗位等级教师信息汇总表》。
2.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保证信息齐全真实。人事处再组织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进行复审。
三、评审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4月9日至4月14日,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报送评审材料。
(二)4月15日至4月21日,学校复审材料后在学校内网公示申报人员《申请晋升岗位等级教师信息表》。
(三)4月21日至23日,校教师岗位聘任委员会评审。
(四)4月30日前,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5月7日前,公示拟晋升教师名单。
工作联系人:刘可 联系电话:81977201
人事处
2015 月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