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做好本次教师岗位晋升聘用工作,请通知符合晋升条件(附件1)的副教授、讲师填写《申请晋升岗位等级教师信息表》(附件2)并报送相关支撑材料,表格与支撑材料经各单位集中汇总后(附件3)于4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
今年申请晋升岗位等级原则上仍遵循逐级晋升的规定,如申报选项超过正常条件2项及以上的允许破格申报。首次聘期(2011-2013年)考核未合格者不得申报。
联系人:刘可 联系电话:81977201
附件:
1. 晋级聘用条件(2014年修订)
2. 申请晋升岗位等级教师信息表(个人填报)
3. 申请晋升岗位等级教师信息汇总表(单位填报)
人事处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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