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湖北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技术学院)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辅导员 17人 2、教学管理人员 3人
三、招聘条件
1、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敬业爱岗,责任心强,辅导员应聘者应为中共党员。
2、应聘辅导员读书期间一般应担任过学生干部,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验,热爱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学管理人员须掌握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操作与网络使用),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软件管理系统。具有较广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以及良好的文化素养,能独立开展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及其以上者,学习阶段的成绩优良,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达到国家计算机二级及以上水平。
4、年龄35岁以下。
5、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四、招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1、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8月1日至15日上午8:30—下午4:30
报名地点:学校人事处或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报名方法:填写《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交学校人事处或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提交个人简介、各科考试成绩、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和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8月16日公布符合资格人员名单。
3、考核
8月17日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写作能力和计算机能力笔试测试;
8月18日公布笔试能力测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按招聘人数的2—3倍确定面试人数);
8月19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面试考核;
8月20日根据笔试能力测试(40%)和面试(60%)的结构分数按招聘数择优确定拟聘用
人员考核。
4、聘用
经考核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院领导审批后,由职业技术学院与聘用人员签定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
5、待遇
经考试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每月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等收入约1,500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表现特别优秀者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奖励。
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 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