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湖北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8-02浏览次数:539

 

据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湖北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技术学院)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辅导员  17人      2、教学管理人员  3人
  三、招聘条件
  1、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敬业爱岗,责任心强,辅导员应聘者应为中共党员。
  2、应聘辅导员读书期间一般应担任过学生干部,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验,热爱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学管理人员须掌握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操作与网络使用),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软件管理系统。具有较广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以及良好的文化素养,能独立开展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及其以上者,学习阶段的成绩优良,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达到国家计算机二级及以上水平。
  4、年龄35岁以下。
  5、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四、招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1、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8月1日至15日上午8:30—下午4:30
  报名地点:学校人事处或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报名方法:填写《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交学校人事处或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提交个人简介、各科考试成绩、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和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8月16日公布符合资格人员名单。
   3、考核
  8月17日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写作能力和计算机能力笔试测试;
  8月18日公布笔试能力测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按招聘人数的2—3倍确定面试人数);
  8月19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面试考核;
  8月20日根据笔试能力测试(40%)和面试(60%)的结构分数按招聘数择优确定拟聘用
人员考核。   
  4、聘用
    经考核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院领导审批后,由职业技术学院与聘用人员签定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
  5、待遇
   经考试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每月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等收入约1,500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表现特别优秀者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奖励。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

 

                 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    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