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生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请做好报名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内容、选拔对象及派出与管理依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生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外【2012】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申报详情请查国家留学基金网http:/www.csc.edu.cn/2013guide.asp。
二、申请办法: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先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各院系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后,统一将本单位拟派出人选名单盖章报人事处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校拟定名单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按国家基金委要求统一组织上报。
三、申请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2013年1月19日。请各院系及时通知本单位有意向的教师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申请报名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人事处: 杨波 电话:81977201 18717154622 邮箱:7309193@qq.com
国际交流处:汤凌云 电话:81973927 13387587062 邮箱:tlyjjyy@21cn.com
附件:1.《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生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外【2012】6号)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