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2010年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13浏览次数:202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485号)的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1]55号)要求,现将我校2010年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数
    2010
年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给我校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指标为1个。
   
二、选拔程序
    1
、各单位传达选拔推荐工作精神,并严格按条件及程序,推荐产生1-2名候选人,报人事处。
   
1)本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结合;
   
2)院()学术委员会在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中,根据条件评审推荐人选;     

3)院()党政联席会议商定推荐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2
、人事处、科研处等单位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条件,推评候选人员,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3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现暂需提交下列材料:专家情况登记表、专家事迹材料(1份)(重点突出专业水平,主要贡献,以写实为主,实事求是);有关证书、代表论著、论文、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的汇总目录(1份)。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按人事厅要求申报所需材料。
   
四、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1015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及其申报材料,以书面报告报人事处,凡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1、《关于开展2010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关于加强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

32009年度专家申报材料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