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层次,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新进教师(含教辅专业技术人员)经过半年考核后,硕士毕业研究生和博士毕业研究生可按程序认定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起点职务。请各相关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新进专业技术人员提出认定意见,并请被认定人员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初、中级认定表(在人事处校内网下载),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于4月21日前报人事处。
人事处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