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2011年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13浏览次数:269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1502号)的文件,现将我校2011年“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1012召开院系负责人会议,布置“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

2101318日,个人申报,院()学科评议组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向学校推荐人选,报人事处。

3101920日,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等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确定的名额,评审“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经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备案。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