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3-25浏览次数:2307

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2019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教师(含台湾籍教师、聘任教师岗辅导员),辅导员认定专业统一为思想政治教育

 2、须取得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台湾籍教师除外)。

   二、认定条件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申报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5日—4月4日。

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19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6日—4月8日(有效工作日),

现场确认携带资料详见《2019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

报名须知》(附件1),现场确认地点:人事处(行政楼522)

   四、认定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向所在院系部提出申请,提交认定材料;

     2、各院系部负责对申请人员的认定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复印件材料(教学任务书复印件除外)上加盖单位公章;

     3、初审合格后,由各院系部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试讲),提出评议组意见,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栏目内,由组长签名、单位盖章后报返回申请人,同时将由各位测评专家签名的申请人员《面试标准评分表》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一并返还申请人;

     4、各院系部负责初审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督促申请人在表上的“承诺书”一栏签名。此表在现场确认以前需填写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之前的所有栏目,并贴好申请人登记照;

     5、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人事处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6、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审查投票表决;

     7、学校认定通过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批。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院系部由院长(主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一名教师代表(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组成专业评议组,对申报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对需要进行面试、试讲者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

     2、请各院系部负责教师资格证工作的人员协助认定材料的收集、整理与核查(尤其是复印件,核查人需签字盖院系公章),收齐后连同专业评议组名单交人事处师资科。

     3、申请工作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杨路,联系电话:81977201。


附件1:2019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doc

附件2:面试、试讲标准及表格.doc

  

人事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