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要求,为做好因病致生活困难人员2024年春节期间的慰问工作,需收集因病致生活困难人员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职教职工和退休人员中2023年度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当年家庭收入50%以上的因病致生活困难人员。
二、申报办法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教职工填写申请表格,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于2024年1月17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
(二)审核公示
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会同校医院、财务处负责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查、公示和汇总申报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慰问对象认定条件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对象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个人费用负担情况和家庭收入情况。
(三)资料提交
审核、公示确定慰问对象后,人事处向省医疗保障局报送我校因病致生活困难职工登记表(盖章版和EXCEL 版)、公示情况资料、省属单位因病致生活困难职工个人账户信息表(盖章 版和 EXCEL 版)。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因病致生活困难人员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2、退休人员因病致生活困难人员信息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
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