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1-17浏览次数:1083

相关教职工: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社保函[2023]33号】文件规定,自20241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将按新标准执行,个人交纳部分学校将按新标准在工资中扣除,待我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审核工作完成后,将根据实际缴费情况对201410月至202312月期间个人代扣部分进行结算。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汪老师,电话81973923QQ327606956

 

 

人事处

20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