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岗位等级晋升评审条件》(鄂经院发〔2018〕49号)、《湖北经济学院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10〕141号)、《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1〕4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评审的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范围
现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三、评审条件
1、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等级晋升按照《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1〕44号)执行。
2、教师系列岗位等级晋升(除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等级晋升外)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岗位等级晋升评审条件》(鄂经院发〔2018〕49号)执行。
3、非教师系列岗位等级晋升按照《湖北经济学院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10〕141号)执行。
4、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计算任现岗位年限和成果认定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任现岗位时间5年以上的,业绩成果填写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任现岗位时间不满5年的,从任现岗位时间算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表(教师系列填写附件4、非教师系列填写附件6)及相关支撑材料。
2、基层单位初审。5月15日前,各单位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进行鉴定,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初评,并根据初评结果对申报人选进行排序后报人事处。
3、专项审查。5月25日前,人事处联合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监专办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进行专项审查。
4、复核公示。6月10日前,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对推评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人选材料在学校内网公示。
5、专家评审。6月中下旬,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评审。
6、学校审定。校长办公会审定拟晋升人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522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90245312@qq.com:
(1)报送人选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一式三份)。
(2)《湖北经济学院教师系列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信息汇总表(附件5)》、《湖北经济学院非教师系列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信息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
2、所有纸质材料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提供的每项业绩成果支撑材料原件交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将复印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随表上交。
4、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评审须提交所有支撑材料的完整电子版,按文件中选项条件的对应序号详细命名,例:表1-5发表论文名称。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2657
附件: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doc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doc
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教师系列).xlsx
附件5:湖北经济学院教师系列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信息汇总表(教师系列).xls
附件6:湖北经济学院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申报审批表(非教师系列).doc
附件7:湖北经济学院非教师系列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信息汇总表(非教师系列).xls
人事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