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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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与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人员交流中心合署。

主要职能:负责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分配与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师德师风建设;负责人才工作及人员交流管理。

人事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高校人事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构建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参与目标责任管理。

(2)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3)负责全校人事管理、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薪酬制度。

(4)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招聘、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负责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5)负责教师进修培训、国内外访问研修等项目的计划下达与政策审批。

(6)负责人事调配和人事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

(7)负责政策性就业安置工作和全校编制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部门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学校相关规划、制度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3)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聘、考核等全过程中严把政治关。

(4)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评价、考核、监督、激励、惩处等工作。

(5)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调查研究,指导二级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工作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党管人才制度,处理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等各类人才服务政策,负责学校人才相关支持政策制定和实施。

(3)负责各级各类人才项目、人才计划的申报、团队和专家库遴选、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4)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5)负责柔性引进人才管理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交流中心职责:

(1)认定、接收校内各单位上交的交流人员。

(2)对待岗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辅导。

(3)对待岗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培训。

(4)办理待岗人员的推荐上岗和安置手续。

(5)对长期不在岗人员的督查、认定和管理。

(6)依法依规对长期不在岗人员进行人事关系解除。

(7)对离岗创业人员的管理。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