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25年湖北有关计划工作总体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有关项目名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出一批优秀学生;
(三)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业务和能力水平较强,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
(四)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影响力较大;
(五)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能力和数字素养;
(六)组建有工作团队;
(七)确保入选后在职期间能完成至少三年以上工作任务;
(八)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9-2025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尚在有关省级人才计划支持期内的其他项目入选者;
4、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遴选程序
(一) 申报推荐。上级有关部门印发工作通知,组织学校申报推荐,按程序逐级审核后报省教育厅。
(二) 省级评审。
(三) 公示发文。
四、支持措施
(一) 资金资助。支持周期为3年,有关支持经费从省相关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 项目申报。在推荐国家层面有关人才项目时优先考虑。在课题项目、教师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优先支持。
(三) 配套支持。支持建立线上工作室,开展远程备课、线上教研、直播优质课等,扩大辐射面。 支持名师及其工作团队(工作室)建设运行,在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政策保证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请各单位于5月19日(下周一)下午4点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申报材料(见附件)纸质档按附件内要求报送人事处522办公室,电子档以“名师+学院+申报人姓名”命名,发送至598807476@qq.com,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候选人需对个人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在审核和评审中发现材料有误,不予修改或更换。
联系方式:027-81977201 彭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