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6浏览:1898

各学院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 年“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省重点产业相关专业,在我省高校设置湖北产业教授兼职岗位,每年从省内外企业遴选60 名左右科技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产业教授,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共建研发载体,开展科技合作,为我省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推进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支持。鉴于2020 年因疫情未能开展评选工作,2021 年拟选聘100 名左右湖北产业教授。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参与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二)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拟聘任学科(领域)高级职称或相当层次职业资格。

(三)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负责人,有具备一定销售规模和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为规模以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或大赛认定的高技能人才。

(四)有稳定的工作团队或助手。

(五)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 周岁,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可放宽至65 周岁。

 三、工作职责

(一)湖北产业教授职责

按照协议规定服务受聘高校,并交付相关成果。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改革等工作。

2.指导或联合指导学生,承担实践性课程的建设和教学工作。

3.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承担高校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4.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

(二)受聘高校职责

1.制定并实施产业教授选聘细则,拟定产业教授合作协议,明确产业教授岗位职责和权益。

2.探索产教融合新机制,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

3.为产业教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制定配套激励措施,明确除省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支持外的报酬标准及支付方式,为其提供不低于100 万元保额的三年期综合意外商业保险。

4.与产业教授所在单位共建各类研发机构和平台,开展项目联合研究和科技攻关,引导和鼓励本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创新创业,优先向产业教授所在单位转化科技成果。

5.为产业教授派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面支持。

6.推荐优秀毕业生到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实习实训、就业。

(三)派出单位职责

1.支持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产业教授,支持其参与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确保派出期间在本单位的相关权益不受影响。

2.为对接高校的师生实习实训提供平台和条件,创造条件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在本单位就业。

3.积极承担高校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与高校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

 四、选聘程序

(一)报送选聘需求。各二级学院制定湖北产业教授选聘计划,围绕全省重点产业相关专业和人才培养需求,设置产业教授岗位。学校将岗位设置需求表(附件1)汇总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统一面向社会发布。

(二)组织人选申报。省教育厅广泛宣传产业教授选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引导推荐有关企业人才报名。各设岗二级学院积极主动联系相关企业协商推荐人才申报。符合条件的人选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学校提出申请,每人限报一所高校一个岗位。

(三)学校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省级择优遴选。省教育厅会同省委人才办,就学校报送人选的匹配度、与我省重点产业的契合度、预期成效及其实现可能性等方面,对人选进行择优遴选。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人才办同意,按程序发文公布产业教授名单。

(五)签订聘任协议。受聘高校、产业教授和选派单位签订聘任合同,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协议签订后30 日内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支持措施

(一)聘期内给予产业教授个人10 万元经费资助,分年度拨付。

(二)省有关部门对产业教授与聘任单位联合申报的科技项目和研发载体,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对产业教授申报有关人才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产业教授聘期内取得的成果,作为其在原单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奖励、评先树优等的重要参考。

(四)对有关高校、企业和表现突出的湖北产业教授,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并积极组织媒体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立足学校发展定位,结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设置产业教授岗位。请各二级学院2021年10月19日前将本单位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报人事处。学校汇总后报教育厅统一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各二级学院同时公开发布招聘需求,并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二)2021年产业教授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人数不超过3人。请各二级学院2021年11月1日前将产业教授申报表(见附件2)及有关支撑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人事处。

联 系 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2657

附件:

附件1:2021年湖北产业教授岗位申报表.docx

附件2:2021年湖北产业教授申报书.docx


 

 

                          人事处

                             2021年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