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编制劳动工资计划与劳动工资管理及劳动工资统计与报表;
2、负责在职职工连续工龄审核;
3、负责全校职工的考勤,办理职工请假与销假手续;
4、负责职工岗位津贴、业绩津贴及有关人员的专项津贴的审核、管理与发放;
5、负责工人培训、考核、工人技师职务评聘工作;
6、负责计算、审核、缴纳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金;
7、负责办理新分配毕业生、工人转正手续;
8、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工作及职工住户公积金的核算;
9、负责审核加班计划并按规定发放加班费;
10、负责福利费审核的发放、管理和统计工作;
11、参与职工死亡后事处理,发放抚恤金;
12、负责遗属生活困难情况调查及办理补助手续;
13、负责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缴纳与管理;
14、负责教职工探亲的请、销假及路费报销工作;
15、负责教职工病号慰问和年终福利工作;
16、制定和调整临时用工计划、岗位设置和岗位工资标准;
17、负责临时用工的宏观管理和工资核发;
18、负责接受上级劳动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劳动检查;
19、承担经办的人事、文书档案归档工作;
2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